涉欺詐選舉開支等4罪成 「龍心」判囚6個月

「龍心」林克霖涉欺詐選舉開支罪成,判囚6個月。
「龍心」林克霖涉欺詐選舉開支罪成,判囚6個月。

當年曾在政論節《城市論壇》上自稱「第二把交椅」的網紅「龍心」林克霖,涉嫌參與2020年立法會選舉時,將接受面部護理、租用酒店房間作辦公室,以及參加海外選舉聚會列入選舉開支,涉款超過5.8萬元,以企圖欺詐選舉事務處向他支付申索,其後「龍心」被控企圖欺詐和選舉舞弊等6項罪早前被裁定其中4項罪名成。他今日(2)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6個月,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則被裁判官拒絕。

求情稱已汲取教訓   官斥無反省及悔意

被告林克霖,47歲,報稱無業。他在庭上沒聘請律師,自行抗辯。案情指,「龍心」在2020929日在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他因接受面部護理、酒店租金和海外行程,分別招致31,200元7,500元及19,582元的選舉開支,經審訊後,裁判官崔美霞認為不排除海外行程有機會促使他的當選,故裁定涉及此事的2罪罪名不成立,其餘4罪則罪成。

「龍心」求情時指,自己並不熟悉法例,並無意識到自己犯法,他已汲取教訓,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崔美霞就表示,被告有預謀犯案,形容案情嚴重,沒有任何減刑因素,被告事後亦沒反省及悔意,考慮所有因素後,就4罪判他入獄6個月,全部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6個月。至於「龍心」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就被裁判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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