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倡設重大電力驟降事故懲罰方案 多名議員不認同用處罰解決問題

【Now新聞台】環境及生態局提出就重大電力驟降事故設立懲罰方案,中電正考慮建議。多名立法會議員不同意,不過,亦有議員要求堵塞恢復供電獎賞漏洞,局方指會檢視。

中電在今年首4個月發生5宗電力事故,部分引致多宗被困升降機事故。環境及生態局指,已向中電提出把重大電力驟降事故納入管制計劃協議供電懲罰機制,指中電正在考慮,但多名立法會議員不同意。

立法會議員(航運交通界)易志明:「我不太認同用罰的方法,即每次出事就罰你,罰得越多你會做得越好,是不是一定這樣呢?」

立法會議員(工程界)盧偉國:「是不是政府突然變得這麼民粹,甚麼都罰就可以?罰解決不到問題,而且這不太公道。如果要罰,可能把每個事故分得很清楚,究竟是中電責任還是外來的,例如極端天氣影響。」

有議員再次要求堵塞協議的恢復供電獎賞漏洞。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簡慧敏:「如果我們公式計算方法不改變的話,有機會事故越多,就越容易得到恢復供電獎賞。當局會否看看,把一些不是不可抗力導致的事故剔除才去賞?」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因為(檢討)過程是持續,你見到今次雖然不是中期檢討,如果我們不認為有些方面是需要檢視,我們都會看。」

有議員認為,要解決電力驟降造成的被困升降機事故才是重點。

立法會議員(新界北)劉國勳:「(會否)資助較舊的升降機,讓它們可以安裝裝置,日後電壓驟降時,不會再有現時出現的問題呢?」

中電總裁羅嘉進:「我們現時是積極與各界,最重要是電梯業界、物管界及相關政府部門去達成一個可操作的方案,如果可以把方案推到相對舊的升降機安裝,這可根治根本問題。(你們不排除資助去做這措施?)我們很積極與各方積極探討這件事。」

中電指會全面檢討整個電力系統,包括資產管理及保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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