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迷你倉免成死亡陷阱

【星島日報報道】牛頭角舊型工廈迷你倉的四級長命火,以一個高級消防隊長的生命,喚起了社會對迷你倉安全監管的關注。本報揭露有迷你倉設在舊式商住樓宇,非常接近民居和安老院,萬一失火,更會威脅眾多住客的生命。 迷你倉近年在港如雨後春筍,反映了社會大眾對這類寄存設施和服務的龐大需求。樓價愈來愈貴,單位愈來愈細,而不少人不捨得丟掉、記錄下人生足迹的雜物愈來愈多,把這些不常用的珍藏品儲存在迷你倉,可以釋放家居空間。一些人會用來存放換季衣物,或者在家居大裝修期間暫存家具,也有小商戶用作存貨,還有其他數之不盡的用途。 對於不少因工業北移而丟空的舊型工廠大廈,設立迷你倉成為一個有利可圖的「活化」方式,廠廈內一個個迷你倉,恍如住宅內的一間間板間房。 超高溫迷宮逃生難 當局對板間房的防火安全關注度,遠比迷你倉為高,原因是板間房住人,失火會威脅性命,而迷你倉存貨,大家覺得對人命威脅較低,認為對倉庫和廠廈的現有條例監管已經足夠,不必特別為迷你倉立例監管,形成法律上的灰色地帶。 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不幸殉職,推翻了迷你倉安全的假設,突出了迷你倉構成的獨特風險。迷你倉的間隔,多用輕巧纖維板,防火能力低,燃燒起來會釋放大量毒煙。有的用上鋅鐵,令火場溫度更高,而一些舊型工廈又沒有自動灑水系統,令火勢更難控制。 為了確保密封倉門內不會有物件燃燒,消防員要逐一爆破數以百計的倉門來滅火,耗力費時。更加危險的是,迷你倉為了地盡其用,通道往往非常狹窄,九曲十三彎又多「倔頭路」。張耀升之死,初步懷疑其中一個原因是在火場迷路,找不到出口。久經訓練的消防員尚且如此,萬一倉內有顧客,勢要面對同樣的迷宮逃生困難。 釐清法律灰色地帶 官員去年回答立法會議員質詢,指出本港並沒有用作規管迷你倉的特定法例,亦沒有規定迷你倉的設立地點。但是,一些迷你倉的間隔會否違反消防通道條例?設立於指明不可作倉庫用途的工廈或商住大廈內的迷你倉,是否違反土地用途?一些迷你倉修改間隔會否涉及僭建? 這些問題,需要消防處和屋宇署巡查全港迷你倉,進行處理,取締一些特別危險的迷你倉,以確保市民生命安全。 真正做到亡羊補牢,還須從預防和監管方面着手,釐清法律的灰色地帶,針對迷你倉的獨特營運和構建模式,擬訂具體安全要求、查察機制及違例罰則,確保這一廣受市民歡迎的服務和設施,不會成為社會上的死亡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