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不坐滿半數座位限制將撤銷 餐桌間仍需距1.5米

政府刊憲延長限聚令兩個星期,由4月24日凌晨起至5月7日,當局同時精簡規管餐飲業務的要求,包括撤銷限制餐飲處所的顧客數目,不再要求最多只可坐滿半數座位,其餘限制繼續,包括餐桌與餐桌之間最少有 1.5 米距離或設有隔板,以及不得多於 4 人同坐一桌等。 在限聚令下,在公眾地方聚集不可以多過4人,仍需關閉的處所包括遊戲機中心、酒吧、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卡拉 OK 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美容院及按摩院。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及表列處所管理人,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至於任何人參加或組織受禁止的群組聚集,最高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6個月,執法部門已發出131張定額罰款告票予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士,並向3宗涉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的個案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