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兩名報稱記者的被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同案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暫委法官李志豪周六(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判刑。
...法官李志豪指,立法會具有憲制地位,示威者行為極具侮辱及挑釁,意圖削弱甚至推翻政府,但整體性質沒有理大暴動嚴重,決定分別以6年半、6年9個月及7年作為量刑起點,12名被告分別被判監4年半至6年10個月。 王宗堯、劉頴匡、鄒家成、孫曉嵐全部暴動罪成,不認罪的王宗堯判監6年2個月、鄒家成判監5年1個月、劉頴匡判監4年6個月、孫曉嵐判監4年9個月。 另外8名被告判監4年7個月至6年10個月,不承認控罪、涉暴動及刑毀罪成的林錦均刑期最重;同樣不承認暴動的吳志勇亦...
特區政府全速推動《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兩周內起碼 5 次主動反駁傳媒報道。在過去周六(16日),法庭就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判刑,王宗堯、鄒家成、孫曉嵐、劉頴匡等 12 人分別判囚 4 年半至 6 年 10 月。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稱:「2019 年示威導致更強硬的《港區國安法》的頒布,令檢控示威者變得更容易,亦削弱了香港的自治權。」港府當晚隨即回應,稱該報道 「以虛假指控抹黑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表示不滿和譴責。BBC 其後更正了報道內相關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