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指,陳凱港希望幫助年輕人故成為警察,熱心舉辦少年警訊活動,並在 2019 年社運在網上「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家人被起底。官接納陳品格良好而減刑,汪則不獲減刑。散庭後,有旁聽者在庭外叫囂,批評「官字兩個口!」、「豈有此理、太過份!」
被稱為「海港 sir」的 50 歲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陳凱港周五(1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另前督察面對的第一項欺詐罪成,第二項欺詐無罪。兩人還押至 5 月 17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兩人索取背景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