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國安法》在香港實施,政府並引用《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起訴,是 1997 年後首次引用該罪。至 2024 年 3 月,《維護國安條例》通過,改變煽動罪的定罪元素,並加重罰則,舊條文自此被取代,成為歷史。
陳供稱於 2020 年 5 月,人大公布《港區國安法》內容前夕,曾與黎智英互通訊息,並著對方小心自身安全。黎回覆指,黎回覆他不擔心人身安全,又指一旦出來參加抗爭,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稱「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而陳當時回覆黎,他也不會放棄,又指「如果你們都倒下了,我將是留到最後的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37 日審訊。第二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上周五(1 日)完成十五日作供,控方周一(4 日)傳召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