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裁定,警司陳凱港串謀詐騙按揭貸款超過2600萬的兩項控罪罪名成立。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證瑜裁決指,陳凱港並非知名人士,但他在申請貸款時,沒有向銀行提交警察糧單以及涉案公司「出眾資本」的分紅協議,明顯意圖虛假地表示受僱於「出眾資本」,裁定陳凱港兩項欺詐罪成。至於同案的一名前督察,涉及轉帳分紅予陳凱港,明顯知悉並協助他申請貸款。但由於沒有足夠證據顯示他有份申請貸款,被裁定一項控罪罪成,另一項罪脫。 控罪指,陳凱港涉嫌在5年前串謀一名前...
被稱為「海港 sir」的 50 歲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陳凱港周五(1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另前督察面對的第一項欺詐罪成,第二項欺詐無罪。兩人還押至 5 月 17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兩人索取背景報告。
有「警隊KOL」之稱的警司「海港Sir」陳凱港涉於5年前串謀一名前督察,隱瞞其警司身份,詐騙逾2,600萬按揭貸款,兩人否認兩項欺詐罪受審。他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欺詐罪,至於同案另一名被告前督察(現為男商人)則涉嫌轉帳分紅予「海港Sir」,明顯知悉並協助陳申請東亞貸款,但由於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其參與申請
【Now新聞台】正被停職的警司陳凱港,與前同袍串謀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 兩名被告罪成後,坐囚車離開區域法院。50歲陳凱港與49歲前督察、報稱商人的汪浩毅同被控兩項欺詐罪。控罪指,陳凱港分別就兩個物業向東亞銀行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申請按揭貸款,其中一筆貸款與其胞弟陳凱俊一同申請。陳凱港在貸款文件中沒申報是警司,卻報稱受僱於汪浩毅妻子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