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第三批罪成被告、初選時參選九東區的 6 人,將於周五(5 日)處理求情,料需時 2 天。《法庭線》翻查裁決理據判詞、庭上證供及承認案情,整理他們被指控的罪責與角色。
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指,戴的刑起點應為三年。他另指,戴耀廷的角色屬「參與者」。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續笑指,「那麼所有人都不是主要參與者(key participants)」。黃續指戴是一名真誠的法律學者,不只是主要參與者。黃明日將繼續陳詞。
47 人案周四(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16 名不認罪被告之中,僅劉偉聰、李予信無罪,成為《國安法》後首兩名無罪被告;何桂藍、梁國雄等其餘 14 人全部罪成。法官裁定,戴耀廷「的確是 35+ 計劃的大腦及主要推手」,又指公民黨最初猶豫,後來立場轉變並於 3 月的記招提出如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將否決每個法案,故裁定串謀協議最早於 2020 年 3 月形成;而民主黨、社民連,亦於其後改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