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7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十四日作供,控方完成主問,由辯方開始盤問。李宇軒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黎智英從來沒有見過面,「無論係電話又好,online meeting 或者其他方法都好」,從沒與對方通訊。
控方庭上展示李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的 WhatsApp 記錄,顯示部分來港監察的代表,當時曾刪除 WhatsApp 對話內容。李解釋,「如果呢啲準備嚟監選嘅人,佢哋電話有呢啲 record(紀錄),話佢哋準備嚟監選呢,我哋就驚佢哋畀人 designated(定為)為 persona non grata(不受歡迎的入境者),畀人掟走佢哋,「所以叫佢哋 delete (刪除)有關監選嘅 message(訊息)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4 日審訊。控方今傳召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