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與《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分別於 2020 年及今年實施,法律界學者黎恩灝接受《Yahoo新聞》訪問時,闡述兩者部份區別,例如23條關於境外勢力、煽動等罪行定義更廣,而關於警察權力、刑事審訊權力及程序「係比國安法更加嚴苛」。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反駁:「以前違例泊車罰幾廿蚊㗎啫,而家都幾百蚊,社會需要呀嘛!」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黎的言論時表示強烈不滿,「譴責所有作出危言聳聽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失實言論」。
警方搗破迷你倉武器庫 拘捕一名67歲「槍癡」,並於今(26日)下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張霆鋒表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根據情報,於周三(24日)採取特擊行動,行動中,於沙田區一個迷你倉內搜獲一批武器,包括18支手槍、逾100發不同口徑的子彈、逾100件槍械元件、一支電槍、11
近來網上帳戶騎劫案件再有上升趨勢。警方數字顯示,單是今年3月份的網上帳戶騎劫錄得逾500宗,較1月的數字急升4.5倍,主要涉WhatsApp帳號被騎劫。今年首季因帳戶騎劫而損失的金額超過2,000萬元,最大單一案件的損失達148萬元。警方更發現騙徒手法延伸至多重帳戶騎劫。網絡安全專家提供數個建議,包括啟用雙重認證功能;
近年詐騙罪行猖獗,金融管理局繼去年6月聯同銀行公會發布《保障消費者防詐騙約章》後,昨宣布推出《保障消費者防詐騙約章2.0》,獲得超過230間金融機構及商戶參與,承諾不會透過任何即時電子訊息向客戶發送超連結,於線上索取客戶的銀行、信用卡、投資、保險及強積金賬戶或其他重要個人資料,協助公眾防範冒充金融機構及商戶發送的釣魚詐騙訊息。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約章2.0》除了繼續得到警務處及消委會的支持外,更獲另外3家金融監管機構,分別為保監局、積金局、證監會的支持,以及機管局、旅遊業監管局加入,攜手邀請更多機構參與,減少市民受騙的機會。 超過80間證監...
...亦增加兩倍,達到210萬,最大損失的案件涉款達71萬,不少案件是源於企業對網絡保安的疏忽。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劉傲松:「不同的企業有可能會在重要的登入帳戶,例如行政人員的帳戶使用一些很弱的密碼,令黑客很容易有機可乘...上升至3400宗,損失金額達到8700萬,主要是由於Whatsapp帳戶被盜用的情況增加。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陳純青:「 Whatsapp被騎劫的情況,正正是可能很多的市民在用公共設施做網上活動時被人入侵,令他的帳戶...
立法會今日(19 日)二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稍後將進入三讀階段。有關 23 條的執法,據《Yahoo 新聞》了解,警隊正在擬定相關執法細節,執法行動由警方國安處主導,但整個警隊都會熟悉整部法律。據了解,警隊將會有「一系列內部訓練、訓示、指引」,與《港區國安法》出台後,或其他法例更改後的做法一致。條例內有限制被捕人士諮詢個別或任何法律代表,被問警隊是否已草擬「律師黑名單」,消息人士稱內部正在研究,待法例實施後便會清楚有關執法細節。
根據《警隊條例》,任何人被警方拘捕,警方在完成初步調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羈押有關人士,一般而言不會羈留超過 48 小時。港府就《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條例草案今日(8日)刊憲,當中列明警方可向法院申請延長羈留多 14 日。此外,警方亦可以國家安全理由,向法院申請對受調查人士、被捕人士施加限制,不得諮詢個別律師。即使相關人士被捕後獲警方保釋,警方亦可以透過申請「行動限制令」,要求保釋人遵守條件,為期 3 個月,並且可以每次延期 1 個月。條例草案又列明,在特定情況下,警方可在沒有手令下進入及搜查地方。
...及觀塘的倉庫檢獲涉案毒品,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5名本地男子,當中包括集團主腦,相信已成功瓦解相關集團。 警方指,兩名18歲被捕人,相信是透過朋友或網絡認識犯毒分子,大約只有數千元酬勞。 毒品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陳江明:「其中一個還是今年中六的應屆文憑試學生,本來有大好的前途,理應為自己的前程拼搏,但一時心存僥倖,為了『揾快錢』而被招攬為販毒集團工作,結果斷送了自己的美好光陰。」 #要聞
政府今早(8 日)8 時許,刊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文件總長 212 頁。 草案提到,叛國罪、叛亂罪、涉及勾結境外勢力的「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活動罪」、以及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至於隱匿判國罪,最高可判處 14 年監禁。
警方表示,上周四至周六,在全港多區進行打擊毒品行動,共拘捕8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15至60歲,包括一名15歲學生。行動中檢獲約95公斤懷疑可卡因,72公斤懷疑氯胺酮及10公斤懷疑大麻花,毒品市值約1億3千3百萬港元。 毒品調查科總警司吳頴詩表示,今次被捕人士大部分為年輕人,販毒集團通常在網上作招攬,將販運毒品包裝成「筍工」,協助運毒人士每次可獲數千至一萬多元報酬,視乎攜帶多少毒品及目的地。 警方表示,行動中針對的四個販毒集團,用多個不同方法運毒...
...周三及周四在各區展開反毒品行動,於葵涌及觀塘的倉庫檢獲涉案毒品,拘捕5名本地男子,當中包括集團主腦,相信已成功瓦解相關集團。警方指,案中兩名18歲被捕人相信是透過朋友或網絡認識犯毒分子,大約只有數千元酬勞。毒品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陳江明:「其中一個還是今年中六的應屆文憑試學生,本來有大好的前途,理應為自己的前程拼搏,但一時心存僥倖,為了『揾快錢』而被招攬為販毒集團工作,結果斷送了自己的美好光陰。」被捕5人被控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串謀販運危險藥物...
...估計總市值約2.15億。5人將被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或「販運危險藥物罪」,明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毒品調查科警司譚威信表示,警方經調查後鎖定一個本地販毒集團,星期三在葵涌一個工廈約80呎迷你辦公室的毒品儲存倉,發現279箱報稱為餐酒...他涉嫌策劃及安排今次販毒活動。警方又在他的車及油麻地住所內,共撿獲約55萬元現金,相信與販毒收益有關。 毒品調查科總督察湛耀光表示,警方昨日再在集團位於觀塘的一個倉庫,發現3支700毫升懷疑液態可卡因,以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