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罪成,判囚 40 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四(7 日)均被上訴庭駁回。
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受訪時指,上訴庭判詞「值得商榷」,未能清楚解釋為何不採納樞密院的看法,以及香港的特殊性。他指,目前至少 5 國的法改會經研究,指出煽動罪在歷史上容易被濫用、用作打壓異己,「我們有什麼理由去相信香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歐洲議會昨日通過一項無約束力的急切決議,批評香港 23 條是進一步侵害基本自由,同時呼籲歐盟成員國制裁特首李家超等涉事官員。特區政府回應指,強烈譴責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歐洲議會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人員作出所謂『制裁』,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以及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但歐洲議會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特區政府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
《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由 2020 年被政府再次引用,至 2024 年被取代及廢除,歷時大約 3 年半,這段時間共 55 人被控,分成 37 宗案件,反映政府如何運用煽動罪規範言行。《法庭線》第二篇舊煽動罪的專題報道,回顧辯方於各案提出,由控罪的合憲性至域外效力的 4 個主要爭議,這些爭議目前無一成功——法庭裁斷的理據是甚麼?對於基本權利作出了甚麼限制?
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案件再度押後至 8 月 30 日下午 2 時半裁決,預計需時 180 分鐘。據了解,控、辯收到法庭通知,法官郭偉健需要更多時間考慮裁決。
【獨媒報導】疫情期間設立的社區隔離設施,「復常」後部分仍處閒置狀態。多名立法會議員就社區隔離設施提問。發展局回覆指,目前6個閒置社區隔離設施每月開支約375萬,當局正檢視後續安排。對於李浩然倡作免遣返聲請人的收容中心或半開放營,保安局指需符合相關法例規定,所可能帶來的風險不能低估,認為並不合適。
...王子雄心壯志,希望可大展拳腳,並曾計劃興建一座全球最高的大樓。不過,後來王儲上位後,沙特政府以打貪為名,一度把這位「中東股神」軟禁在酒店。 對於近來很多人說要到中東投資,曾俊華直言:「其實嗰度周圍都係沙漠,我哋真係要搞清楚投資嘅目標係乜。」他又認為,香港最吸引外國投資者之處,是普通法和低稅率,相信只要做好投資環境,家族辦公室自然會來;他提醒若想吸引更多家辦落戶,首先要搞清楚希望達到什麼目的、收到什麼效果,才可作出針對性部署。
...維護國家沒有兩制之分。駐港解放軍就指,會加強練兵備戰,守護香港。 駐港國安公署署長董經緯:「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無論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還是資本主義制度,國家安全都是頭等大事,無論實行大陸法還是普通法,維護國家安全都是首要任務。」解放軍駐港部隊副政治委員王兆兵:「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香港以來,始終牢記使命重託,用忠誠擔當守護東方之珠,(駐港部隊)全面加強練兵備戰,以更強大的能力、更可靠的手段,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香港的長期...
【Now新聞台】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抹黑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政府指,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和美國國務卿與歐盟高級代表以不實聲明和偏頗言論,刻意誤導公眾,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但七國外長和歐盟高級代表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政治霸權和虛偽雙標。 政府強烈敦促這些別有用心的外國政府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要聞
【on.cc東網專訊】醫管局高層涉嫌於採購時「搬龍門」,更改項目規格及洩露機密資料令友人獲優勢中標,獲判價值逾13萬港元的病人教育動畫製作項目。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康佩玲及多媒體自由工作者陳立怡今日(3日)被廉政公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二人獲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自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同年 10 月裁決,其後改至 11 月裁決。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早前一份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以及譚得志煽動上訴案,案件再度押後裁決。
澳洲聯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歐頌律獲推薦出任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若任命獲立法會同意,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的數目將會由現時的9名增加至10名。 年初獲任命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國際法官 現年70歲的歐頌律是澳洲公民,2001年獲任命為澳洲聯邦法院法官,其間曾負責管理澳洲聯邦法院與中國最高人民
...充分保護。立法通過後不會影響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會影響市民正常生活和依法行使的權利自由,不會影響正常的商貿活動和國際交流合作,「兩制」優勢將得到進一步彰顯。 《條例》契合世界各國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趨勢,符合香港普通法制度,充分借鑒其他國家特別是普通法國家同類立法經驗,與國際通行做法及規則相接軌。 發言人說,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無權說三道四、橫加干涉。中方敦促美方尊重中國主權,恪守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插手香港...
...公署在網頁上載信件內容,指《華爾街日報》日前刊登的社論,稱香港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後會變得「更危險」、更指「去香港有危險」,是聳人聽聞的把戲。文中又提到香港已有國安法,但竟覺得「還不夠」,還要進行23條立法。 發言人指,香港已回歸27年,香港根據基本法23條堵上立法漏洞是無可指責,強調有關條例參考了包括美國在內的多個普通法司法區的法律,符合香港現實情況,是最適合香港的法律。社論又指責條例將外國影響視為威脅,是無中生有,胡說八道。 #要聞
【Now新聞台】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3月19日發表談話表示,香港特區立法會今天全票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標誌著延宕了近27年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順利完成,具有里程碑意義,為香港長治久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起了新的法治長城。發言人指出,本次立法是香港特區落實基本法、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和香港國安法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進一步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一項重大標誌性工作,具有 堅實的法理基礎和迫切的現實需求。過去相當長一個時期尤其是「修例風波」期間,內外各種反中亂港勢力利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缺失,大肆...
【Now新聞台】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3月19日發表聲明表示,香港特區立法會今天以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這是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又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標誌著香港特區有效落實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憲制責任,築牢了香港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的「防護牆」,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香港由治及興的前景更加光明。聲明指出,香港特區立法會審議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是一部順民意、保安全、護發展的法律,也是一部廣大愛國愛港市民期盼26年多的法律。我們注意到,在特區政府宣布啟動立法之際,社會各界人士紛紛發聲支持立法...
...又一次政治動盪,養活了不少政治蛆蟲撕裂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並非西方式選舉體制才能享有的特權,對於非我族類誣蔑到底的行為,我們要擺事實、講道理、持續反駁。」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強調,草案已訂明尊重以及保障人權。 鄧炳強:「條例沿用普通法下一貫常用的法律草擬方式,就一些較關鍵及特別用語以及概念作詳細定義,清楚界定各項罪行元素,包括所需的犯罪行為和意圖,而且訂有適當的例外情況以及免責辯護,確保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奉公守法的市民是絕對不會誤墮...
【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現時有關23條的草案有列明域外法律效力,相信是有考慮到她早前提出的意見。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梁美芬:「在意見書特別寫明在域外法權,最好寫明中國公民或者香港永久性居民,因為我們香港的普通法,始終適用我們自己中國公民。如果說是外國公民或者外國政客,除非他們來到香港、在我們香港管轄權內,我們叫做屬地法,即是你在這裏犯法、觸犯國安法,同樣適用,可以拘捕他。如果在外國可能牽涉較複雜,甚至是外事問題,現時寫法有考慮我們意見。」#要聞
政府推動《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其中擬訂立「隱匿叛國」罪行,列明對叛國罪犯知情不報亦屬違法。政府早前表明,宗教人士、社工等從事告解或輔導工作時,不會獲豁免舉報責任。香港監察共同創辦人兼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被國安處懸紅通緝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政策及倡議統籌許穎婷等 16 名國際人士及宗教或信仰自由專家聯署聲明,表示對 23 條立法的潛在影響表示「強烈而嚴重憂慮」,批評將「直接威脅宗教自由」,尤其對於天主教教會「告解」的保密傳統。港府則反駁指,聯署是刻意誤導公眾、抹黑 23 條立法相關規定。
公民教育委員會今日(12 日)在社交平台發帖講解陪審團制度,表示制度集合民間經驗智慧,彌補法官審訊可能有的不足和盲點。在今日的 23 條草案委員會會議上,律政司代表提及陪審團制度,指稱陪審團無需就他們的裁決給予理由,證據很薄弱照樣作出定罪,以此解釋為何不設陪審團的案件不容許被告申請未經聆訊釋放。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禮賓府與到訪的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秘書長賈西姆·布代維會面。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律政中心向對方及訪問團代表,講解香港在法治方面的優勢,既是中國境內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亦是實施中英雙語法定語言的地方,擁有獨立的司法審判權。 張國鈞在社交網頁表示,在「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下,香港享有優先進入內地市場之便,同時保持自身國際化特色,一直以來以穩健的法律制度為市民及商界提供安全的生活和營商環境,絕對是海外企業借港登陸的不二之選...
立法會今日繼續審理 23 條立法。草案訂明禁止向潛逃者提供或處理資金,有議員關注眾籌平台會否違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明,不論甚麼平台,若有處理潛逃人士資金,都可能有法律責任。
...香港監察」與16名聯署人刻意誤導公眾、抹黑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中的「披露他人犯叛國罪」規定是針對宗教的聲明,企圖挑撥宗教人士和信眾對立法的不滿,予以最強烈的譴責。 政府發言人說,叛國罪和隱匿叛國罪,無論是在香港還是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是存在已久的罪行,並非針對宗教人士或信眾,亦和宗教自由毫無關係。宗教自由並不保障任何人進行嚴重犯罪行為而不用受到法律制裁。 發言人又說,一般市民,無論是否宗教人士和信眾,絕對不會干犯叛國罪。叛國罪是極其嚴重...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警務處前處長曾偉雄認為,有關規定是有實際需要,沒有甚麼比國家安全更重要,必須有充分時間讓辦案人員調查,查得愈清楚愈有利當局決定是否檢空。 曾偉雄說,國安案件不能與現行的一般刑事案件作比較,應考慮其他實施普通法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舉例英國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羈押期也是超過14天,香港同時亦要尊重「一國兩制」之下「一國」的內涵。 對於叛國罪、叛亂罪的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表示,叛國和叛亂罪在全世界的國家安全法都有訂出...
...其中列明叛國,即是任何中國公民加入與中國交戰的外來武裝力量、向中國發動戰爭等,可判處終身監禁。 若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以及知悉另一人已犯、正犯或將犯叛國等罪「知情不報」,也判處14年。新增這項披露他人犯叛國罪的規定後,普通法下的隱匿叛國罪將會廢除。 如任何人向中國武裝力量發動武裝衝突等,而在特區作出暴力行為,即屬叛亂,同樣可處終身監禁。 相關條例有域外法律效力,特區居民或在特區成立、組織的法團,即使在香港以外地方作出任何行為,均屬違法。 至於...
...於短時間佈,把立法工作有力推進,完成諮詢,進入《條例草案》審議階段,實在難能可貴,個人亦非常欣喜。 她又說《基本法》第23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反映國家對香港的充分信任,充分尊重「一國兩制」,讓本港有機會根據普通法的原則及慣例,訂立體現「一國兩制」的法例,對香港的發展非常有利。 葉劉淑儀表示,很高興加入有關條例草案的審議小組委員會,未來條例審議工作會相當繁重,有責任以非常嚴謹及認真的態度,審議這條條例,確保條例不存在國家安全漏洞...
...人心所向、民之所盼,希望能夠盡快完成立法讓香港社會能夠輕裝上陣。一些別有用心的抹黑、造謠等,丁薛祥副總理要求大家敢於去說清楚,敢於將事實說清楚。」亦有代表指,丁薛祥提到香港發展過去一年破難而進,穩步邁進由治及興,中央滿意香港的成績,形容「唱衰」香港的論調站不著腳,而香港要保持和發揮好獨特優勢,要用法治保護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梁美芬:「他(丁薛祥)特別提到『普通法』幾次,亦希望透過我們好好地做好23條的立法,以及用普通法
...在這方面精益求精,維持和鞏固香港作為金融貿易中心的地位。 他又說,法治為各行各業蓬勃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也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創新科技中心及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等發展,起了重要的支撐作用。在「一國兩制」下,作為國家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中英雙語並重,並且具有可預期性,與全世界其他主要經濟體接軌,深受國際商界及投資者信任。 律政司一直努力做實事,推進不同措施,保持香港法律制度的競爭力及優勢,為企業家提供公平及自由開放的營商環境。
【Now新聞台】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成,上訴被高院駁回。 譚得志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聽取裁決。 綽號「快必」的譚得志被控於2020年擺街站時,發表「光時」等口號,被裁定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成,判囚3年4個月。 上訴方指涉案的言論不止有一種詮釋,煽動罪是普通法,控方須證明被告犯案意圖。 法官在判詞指,煽動罪是成文法而非普通法,而煽動暴力的意圖並非煽動罪必要元素,駁回譚得志的上訴。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