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梁美芬:外國人犯法時若非在港 或牽涉外事等問題

【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現時有關23條的草案有列明域外法律效力,相信是有考慮到她早前提出的意見。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梁美芬:「在意見書特別寫明在域外法權,最好寫明中國公民或者香港永久性居民,因為我們香港的普通法,始終適用我們自己中國公民。如果說是外國公民或者外國政客,除非他們來到香港、在我們香港管轄權內,我們叫做屬地法,即是你在這裏犯法、觸犯國安法,同樣適用,可以拘捕他。如果在外國可能牽涉較複雜,甚至是外事問題,現時寫法有考慮我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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