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監察指警方七一清場或違規

人權監察指警方七一清場或違規

人權監察認為,警方於7月1日晚上示威者集會期間,使用胡椒噴霧的做法可能違反守則,而以索膠帶綑綁沒有反抗的示威者雙手,也是沒有必要的。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雖然當晚有示威者從後投擲物件,但是警方不能單單有一人投擲水樽等物件,隨即就使用胡椒噴霧,毫無目標向四周人群亂噴。他強調,這絕對是不能接受的武力。

他又批評,警方在干諾道中清場時,示威者並沒有反抗,但警方卻用索膠帶綑綁示威者雙手,這是沒有必要的,呼籲警方檢討,在清場前作出預警使用何種武力。

身兼監警會委員的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警方使用武力清場的內部指引沒有問題,不過現場環境嘈吵,示威者未必聽到警方的預警,建議警方在大型紙牌寫上預警字句。他又認為,警方日後應該提高透明度,在網上清楚列出遊行條件,以減少跟示威者的衝突。

羅沃啟認為,社會矛盾愈來愈尖銳,部分示威者可能認為只是遊行不能完全表達訴求,故以違法的方式表達意見,甚至作好被捕的準備。但

另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批評,警方在六四燭光晚會安排市民繞遠路,從一個偏遠位置進入維園,地點黑暗狹窄,延長進入維園的時間,這樣的安排是沒有必要的。

張達明表示,監警會已正式接獲有關投訴,將交由嚴重投訴委員會處理,希望盡快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