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案和解 Visa萬事達賠562億 美商戶准收「刷卡附加費」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業務遍全球的兩大信用卡公司Visa和萬事達卡(MasterCard)及美國十多家發卡銀行,就兩大卡公司被指操控刷卡費的反壟斷案件,與七百萬零售商達成總值七十二億五千萬美元(約五百六十二億三千七百萬港元)的和解協議。對普羅消費者影響最大的是,該和解協議容許零售商,向以信用卡付款的消費者收取附加費。 綜合報道 這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大宗涉及反壟斷的庭外和解案件。根據這宗長達七年的官司的和解條件,Visa和萬事達卡及美國十多家大發卡銀行,向零售商支付六十億五千萬美元,同時,這兩家卡公司將減收零售商「刷卡費」八個月,讓零售商得以減少估計共十二億美元的支出。 鼓勵消費者現金付款 和解方案也允許零售商在信用卡交易時,向消費者收取附加費,或向使用某些信用卡的消費者收取額外費用,以鼓勵他們改用現金等較低成本的付款方式。因此,若美國消費者慣常光顧的零售商、醫生或餐廳要求使用信用卡的客人,多付百分之二點五至三的附加費,便不足為奇了。 根據提交上法庭的文件,商店東主需要披露向信用卡顧客收取額外費用的資料,這些費用將會設定上限。Visa和萬事達卡過去一直禁止美國的零售商向顧客徵收附加費,零售商須跟隨這種規條,才能採用他們的信用卡收取付款。 「刷卡費」掀巨額訴訟 有關方面已於周五向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提交這項庭外和解協議的文件,等候法官批准,便可落實。這項協議可望解決零售業商人早於二○○五年提出的數十宗官司。 引起訴訟的是所謂「刷卡費」或「交易費」,消費者每次去零售店鋪購物或光顧一些公司享用服務後,使用信用卡或其他付款卡結帳時,信用卡公司和發卡銀行都要向零售商徵收費用。這筆費用由信用卡公司定出,主要由零售商承擔。 這些零售商控告Visa及萬事達卡違反反壟斷法,不合理收取「刷卡費」或「交易費」,涉嫌違反壟斷法。根據國家零售聯會的數據,美國商人現時承擔的「刷卡費」或「交易費」,平均每年高達三百億美元。 多家大銀行包括美國銀行及富國銀行均對達成上述協議表示高興。而涉及這宗訴訟的發卡銀行,還包括摩根大通、花旗銀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