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付25美元 自動存取歌曲 蘋果iCloud被轟縱容盜版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美國蘋果公司周一發布的雲端服務(iCloud),惹來音樂業界批評,被斥鼓勵用家使用盜版音樂,因為有關服務可令用家手頭上的盜版音樂,變成具有正版地位,這項服務猶如「盜版音樂特赦令」。 澳洲《時代報》/《華爾街日報》/中央社 蘋果雲端服務中有一項名為「iTunes Match」的音樂收費服務,可讓不是通過iTunes購買的音樂和歌曲,也可儲存在雲端,年費為二十四點九九美元(約一百九十四港元),最多可儲存二萬五千個音樂和歌曲檔案。 「iTunes Match」系統採用「掃描比對」技術,對用戶硬碟進行分析,只要歌曲能辨識,不用上傳該首歌,系統就會自動開啟遠端存取其中心版本的權限。 蘋果將和唱片業者與音樂出版商分享年費,蘋果保留其中三成,剩餘七成歸音樂公司所有,成為唱片業從可能盜版的數位內容獲取版權費的試金石。 不過,這項服務卻遭到音樂業界人士抨擊,形容服務為「盜版音樂特赦令」,指責服務猶如將盜版音樂放入正版音樂儲存區。 現時致力研究杜絕盜版技術的斯佩克(Michael Speck)稱,與昔日「點對點」(p2p)盜版行為比較,「iTunes Match」好不了多少。斯佩克曾代表澳洲音樂業盜版調查機構,控告檔案分享網站Kazaa從事盜版活動,當年此單官司轟動音樂業界。 他指出:「既然你可儲存你擁有的全部盜版內容,那樣你便毋須購買正版了」他舉例說:「假如你可以將偷來的汽車合法地停泊在我的車房,你會急着開走它嗎?你會付錢買下它嗎?」 他又表示,雖然每年要付二十五美元服務費,但他質疑那筆費用能否公平均分給版權持有人,甚至會令他們利益進一步受剝削。 質疑費用能否公平分配 澳洲獨立唱片公司協會總經理奧伯恩(Nick O'Byrne)也認為,既然每年只花二十五美元便可合法儲存二萬多首盜版音樂,兼可免除罪責,那便毋須支付「全費」購買正版。 iTunes Match最初只會在美國提供,但估計蘋果現正作出努力尋求在美國境外地區簽署許可證,以便在世界其他地區提供有關服務。 蘋果周一在三藩市推介iCloud雲端服務,可讓用戶無綫儲存音樂和歌曲檔案、照片和其他內容,並利用電腦和不同類型的電子裝置互相傳送和分享,今後,用戶毋須再擔心自己的硬碟和其他儲存裝置的空間不夠,也毋須再利用電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