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條例修訂會再諮詢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被部分網民視為「網絡廿三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在上個立法年度,因「二次創作」問題受爭議而擱置立法。負責條例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早前會見立法會議員時透露,會再就《版權條例》作諮詢,不會再以原本條文闖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回覆本報時表示,政府會繼續與各方研究包括「戲仿」(即「二次創作」或「惡搞」)和所涉及的版權事宜。預計諮詢時將重點處理「二次創作」去刑事化問題。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在○七年已開始諮詢,原計畫在去年提交立法會通過。但在條例準備恢復二讀階段,卻因網民擔心「二次創作」後會被檢控,引來社會極大反響。 議員更就條例提出約一千七百條修訂,令政府要押後二讀,趕不及在上屆立法會會期前通過。 據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早前向立法會議員透露,會重新就《版權條例》進行諮詢工作,但未有說明諮詢時間表及具體內容。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則表示,考慮到立法建議的複雜性,政府會繼續與各方溝通,處理公眾關心的議題,包括研究「戲仿」和所涉及的版權事宜,充分考慮不同持份者的意見,確保版權法例在數碼環境中持續有效。 在上屆已爭取盡早為《版權條例》立法的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估計,要處理具爭議性的「戲仿」問題,政府可能提出數個選擇供公眾選擇,包括是上屆泛民已跟政府商討,必須證明作品對版權人構成「實質」或「相當」經濟損害才能入罪;又或「戲仿」能豁免刑事起訴,版權持有人只可循民事方式追討等。 莫乃光指,其實在立法會上屆會期尾聲,版權持有人已願意接受「戲仿」刑事豁免,以換取條例盡快通過。 他期望政府能盡快就修訂《版權條例》,因香港現時的法例已較美國落後十年,修訂條例中有九成內容都沒有爭議,對「戲仿」的爭拗是近兩、三年才出現,若再拖下去,可能引發更多其他爭議。 體育、文化、演藝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也期望政府能盡快通過條例。他認為政府要推動創意產業,必須有合時的法例配套期。他本期望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在去年剛上任之時,就可以再就條例進行諮詢,現在遲了九個月,總好過甚麼都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