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宿舍」幫你還是害你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我還是上屆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時,每次開會分享的全都是有關政府如何讓香港年輕人活得開心和精彩的計畫,各委員都絞盡腦汁去思考究竟政府如何可以找到更多資源幫助這群未來的社會棟梁。在兩年任期中,從未有一議案是我覺得不好的,如:推動海外與內地交流計畫、領袖訓練、青少年政策研究等等,都是很好的計畫。惟獨有一項,讓我不禁疑惑是幫了年輕人,還是害了他們,那就是有關建設「青年宿舍」,讓未能置業的年輕人可以有自己的空間。 例如東華三院亦計畫將位於上環荷李活道的空置校舍,重建為一幢樓高十八層的青年宿舍,初步傾向以低於市值租金一半,即約四千多元租予青年,因為有太多年輕人投訴樓價太貴、投訴沒有私人空間、投訴政府沒有顧及他們的置業需要。年輕人似乎都很期待這政策,聽說已有不少年輕人計畫申請,但這政策對他們真是好事嗎? 每月都是「月光族」 上周駕車前往一教會分享理財教育時,在車上聽到一位年輕人對參選議員的提問:「現在樓價這麼貴,我們人工又低,食一餐飯都要六、七十元,政府究竟可以怎樣幫助我們置業?」因為那天分享的主題與理財有關,故我立刻引用這例子連同青年宿舍一併討論。 當樓價太貴時,理應想辦法遏止樓價,這點我明白;但政府何時有責任要確保市民必定擁有自己的物業?我生於七十年代,我們大部分的父母是怎樣置業的呢?不是靠努力工作、不是靠節衣縮食、不是靠好的理財習慣嗎?另一個問題是:在七十年代住屋的需求好像沒有現在那麼嚴重,知道原因嗎?以往住彩虹邨,住在對面的斌哥,他們四兄弟、父母、嫲嫲,一家七口在二百方呎的公屋單位生活,沒有房間,只有三張雙層牀,一個還要睡在沙發上。他們想有私人空間嗎?他們想!但是實際情況就是未能達到。第一、因為薪金微薄;第二、幾兄弟還要負起養家的責任。慶幸他們各人都努力工作和儲蓄,到結婚便自組家庭。 為何我強調這例子?因為我遇到很多年輕人,沒有穩定收入就已搬出來住,上周一位年輕人跟我說:「呂Sir,我無錢剩。只有一萬元月薪,當中五千元用在畀租金,另外要負擔上網費、食飯、進修,每月都是『月光族』。」給父母家用當然欠奉。早年七人住在二百呎的單位,為了現實問題都不會搬出來住,為何現在年輕人沒能力仍強行搬出? 若真的申請了青年宿舍,我怕他又會變成另一個「月光族」,到頭來,永遠都不能達成置業夢。要置業,若不是「屋企大把」(富有),那你就要好好建立勤奮工作和理財的習慣,至於五、六、七十元一個的餐還是盡量少吃吧,茶餐廳仍然有二十八元連飲品的套餐,或效法別人自備飯盒,一個月或許就能節省約二千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