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不評論引渡斯諾登

特區政府不評論引渡斯諾登

大爆美國政府秘密監控的中情局前任技術員斯諾登,披露「稜鏡」行動涉及香港和內地,指美國政府自2009年以來,開始入侵香港和內地的電腦,目標包括香港中文大學、本港公職人員、企業和學生。

同時,《紐約時報》引述一名熟悉港府的消息人士說,香港政府的律師聯同美國律師,已鎖定斯諾登可能觸犯兩地幾十項罪行。根據香港同美國在1996年達成的引渡協議,美國必須指證斯諾登違反兩地法例,並可以判一年或以上監禁,而單就指控他公開政府機密,在兩地都屬於違法,亦符合引渡要求。

政府發言人回應報道時說,特區政府不評論個別個案。所有個案均會按特區法例處理。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表示,目前並無斯諾登相關資料,她重申,中國是最大的黑客攻襲受害國之一。

香港中文大學表示,未有發現大學的電腦網絡受到入侵,校內資訊系統和網絡一直由專人密切監控,確保高度安全及防止入侵。

斯諾登表示,文件顯示,美國國安局在全球發動超過6.1萬項網絡入侵行動,香港和內地有數百個目標遭攻擊,其中包括香港中文大學和學生。

另外,前保安局局長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港美存在刑事司法互助協議及移交逃犯協議,美國若要求港府協助拘捕斯諾登,港府必須通知中央政府。

葉劉淑儀認為,香港無簽署聯合國難民公約,過往亦有人申請難民身分,斯諾登若向入境處申請,需進行一些甄別程序。她表示,斯諾登可向難民公署申請庇護,但法律程序漫長。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若美國向特區政府提出引渡斯諾登返美,港府又接受美方要求的話,需向法庭申請作出判決。若法庭認為斯諾登所涉及的屬政治罪行,便可拒絕引渡。而交由法庭處理的話,特區政府需知會中央政府,但他相信,中央干預的機會不大,以免被指凌駕香港法律。

新世紀論壇及社會民主連線下午先後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抗議,各自提出訴求,不滿美政府嚴重侵犯港人私隱。他們認為,港人並非恐怖分子,要求美國有關部門公開對象名單,並道歉及承諾不會再作類似行為,同時,香港政府要透過外交部交涉,表達港人的不滿。一行人向領事館職員遞交抗議信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