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指未有阻止市民離開

六名市民,包括學民思潮成員,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公聽會,不滿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總結發言無交代公民提名,有人走向劉江華打算遞交請願信,被委員會主席譚耀宗驅逐離開會議室。成員指,保安員之後帶他們到一間房,要求簽署一份文件,提交個人資料和承諾不會再犯,否則不能離開,批評保安員無權拘留他們。他們向公民黨議員毛孟靜和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求助,到晚八時許離開立法會,並要求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交代事件。 立法會秘書處晚上回應指,這六名市民在會上,衝向官員座位及叫囂,被委員會主席驅離會議室,由於他們拒絕離場,保安員將他們帶離會議室,期間一名保安員跌倒受傷。秘書處又說,按立法會行管會指引,秘書處需要警告他們,為了進行有關警告程序,保安員核實他們身份後,向六人解釋,期間有人不合作,拒絕提供身份證資料,亦有人打電話與其他人聯絡,到近八時半,六人未經正式警告,亦未簽署認收警告書就自行離開。秘書處強調,沒有阻止六人離開,將就事件向行管會作詳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