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輩子認定的愛人

這輩子認定的愛人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因為認定,所以自困。這是很多戀愛的自製悲劇,累己累人。 認定到底是甚麼意思?是你特選的嗎?你是他的主人嗎?在一段感情關係裏,認定到底代表甚麼?可能不過是執 和懦弱而已,跟愛無關。 別跟我爭拗。看她的個案。 離還是不離? 她因為「誤會」了她的初戀情人兼老公和對方十多年前的初中同學有私情,被老公借故要求離婚。他的理由是:他在這十年的婚姻裏從未在身體上背叛過她,不悅她不信任他。她的理由是:她覺得那個同學是他的初戀情人,他們這麼多年來都背 她交往,令她既嫉恨又痛苦,所以才向他提出來。其實這麼多年來她不止一次表示不希望他們之間有交往,可是他一直都不顧她的感受,和那個她保持着非常親近、紅顏知己的關係。 這事以後,他便和她交惡了。 她還在網上發現他對別的女人也有好感,有傾慕的意思。那刻她明白了,她早已不再是他當年心裏最欣賞和最喜歡的那個女人了。她說:「我常常感到非常痛苦,一方面想着要離婚,成全他的願望,因為他再三提出要和我離婚,只是我沒有同意;另一方面我沒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孩子和父母,所以不願意離婚。我不知道我是要為了孩子和父母的幸福而繼續痛苦,還是要為自己的幸福,從八樓跳下去一了百了。我常常半夜盯着窗口默默哭泣,不自覺流淚,既哀歎愛情的遠離,又深恨自己的無能,沒有能力滿足自己愛的人的需求,和他離婚。我常在兩種矛盾中糾結:離還是不離?離了,我的孩子和父母就沒有現在這種衣食無憂的生活了,而我也終會孤獨終老,因為我已沒有能力去愛別的男人,他是我這輩子認定的愛人!不離,我得忍受嫉妒的煎熬,因為我知道他的心在別的女人身上,而我的愛和付出顯得那麼的蒼白無力,愛情成了我一個人的了。也許只有死才能擺脫痛苦,但是一想到父母的恩情和對兒女們的責任就不能任性。」 她其實是認定了自己的不幸,不是其他。 不要依附在別的軀殼內 初戀的感情隨歲月變質,再正常不過,也應慶幸大家都變了,早應及早地、明智地分開,讓彼此趕上自己的步伐,感謝曾經一起走過成長路。他的心不在了,留下他,是認定了他能給她的財富而已,得承認不過是為了物質安全感。那,就處理好問題,和他談贍養費問題就是了,還拖着婚姻幹嗎?大家都需要各自再找尋更適合自己的伴侶。這才是真正的愛。 要對自己選擇的生活負責任,努力完善它,而不是想逃避、想跳樓。還沒活好的人,沒資格計畫死亡,別浪費地球資源養活沒用的傢伙! 努力生活、工作,重新活出自己應活的人生,不要依附在誰的軀殼內。 人不是寄居科動物,人可以獨立成家,不管是男是女,已婚未婚。人要認定自己的價值,而不是一個依賴的對象。緣盡便感恩分開,解放自己迎接新緣份,糾纏或不捨只會帶來更大的悲傷和懦弱。 好好走下去,勇敢地,值得的。 圖:新華社 今日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