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社擅用社交網圖片罰900萬

海地於2010年發生地震、導致25萬人死亡大災難後,一名記者前往採訪及拍攝了一批照片,並把部分照片放上 Twitter與人分享。他後來發現,法新社和 Getty Images圖片通訊社未得到他批准下,從 Twitter下載那些照片及再分發給訂戶。聯邦法院周五下令該兩家通訊社賠償120萬美元(逾900萬港元)給該名記者。

這是歷來第一宗有第三方使用社交媒體的資源作商業用途,而被法庭入罪的個案。

原訴人莫雷爾(Daniel Morel)當年前往海地,是以自由記者的身分進行採訪和拍照,並不是隸屬任何新聞機構。他的代表律師巴約說,法新社和 Getty Images從 Twitter下載及使用那些照片之前,應事先得到他授權。

據悉,法新社一名編輯是從另一個 Twitter帳戶中,看到那些照片,於是下載及提供給 Getty Images。Getty Images再把照片分發給訂戶,包括美國多家電視台CBS、ABC和CNN,還有《華盛頓郵報》。

法新社和 Getty Images被控蓄意違反版權法。審理此案的紐約地方法院法官內森早在今年1月已經裁定該兩家機構的做法屬於侵權,法庭於周五只是定出罰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