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風靡唐朝 與活人差無幾



冥婚,簡而言之就是為死人辦婚禮。古時叫做「遷葬」,現代叫做「結陰親」。如果是女死男娶,就叫「娶鬼妻」,男死女嫁,就叫「抱主成親」,古時叫「嫁殤」。

鬼夫鬼妻辦冥婚也要請鬼媒人說媒。根據宋人康與之《昨夢錄》的記載,鬼媒人在古時是一種重要職業,他們每年都在鄰里鄉里察訪未婚而死的男女,為他們謀合,並在冥婚儀式中的做主婚人。

有關冥婚的儀式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戰國時期。早在《周禮》中就出現「禁遷葬與嫁殤者」的說法,證明當時可能已經流行冥婚。歷史上有不少著名的冥婚案例,其中較早的一例是曹操為兒子曹沖辦冥婚。

曹沖天資聰穎,可惜只活到十三歲,痛失愛兒的曹操見大臣邴原的女兒亦早逝,曹操便想為他們辦冥婚,但遭到邴原拒絕,理由是「非禮也」。後來曹操便找了個早逝的甄姓女子,給她家人下聘,將她的屍體與曹沖合葬。後來,曹睿(曹操之孫)的女兒死了,曹氏家族也是找甄家人的後代辦冥婚。

冥婚的風俗歷朝歷代也有,當中唐代最為盛行。當時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平民百姓都對冥婚不忌諱。據《舊唐書·懿德太子重潤傳》載,懿德太子李重潤(唐中宗的嫡長子)被武后殺害,年僅十九歲。唐中宗李顯復位後,便追封李重潤為「懿德太子」陪葬乾陵,後來更為他與國子監丞裴粹的女兒辦冥婚。1971年,考古學家發掘懿德太子墓時,確實在墓室石槨內發現一男一女兩副殘缺不全的人骨架,與文獻記載相吻合。

唐朝冥婚儀式,與活人婚禮相差無幾,過程也是繁瑣,但之後喜好辦冥婚的風氣在上層社會中逐漸減少,但民間不少地方依然流行。根據《清稗類鈔》記載,清朝時冥婚仍被民間認作是男女喪葬的一項重要儀式,其中山西地區最流行,當地甚至有人因為爭搶鬼夫鬼妻而打官司。康與之亦曾在《昨夢錄》中指,冥婚是「北俗」。參考中國各地地方志,冥婚風俗確實在北方比在南方流行,尤其是山西一帶。

冥婚最初的形式只是簡單的「遷葬」,即男女雙方在生前沒有婚約,死後由雙方父母做主,擇良辰吉日遷棺合葬結成陰親。後來冥婚發展出不同形式,除了有死人遷葬,還有活人與死人結婚、活人與稻草人結婚等奇怪的儀式,其中活人與死人結婚的儀式甚是恐怖。

古書所載的「迎樞歸葬」就是人娶鬼。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女性嫁鬼夫後不得改嫁,男性娶鬼妻後卻可以再娶。不過男性在大婚之日娶妻前,仍要先迎娶鬼妻,鬼妻為正室,新娘則為偏房,所以男方當日要准備黑轎和紅轎,分別抬死人和活人。如不按照此儀式,古人相信就會有厲鬼作祟。

冥婚其實牽涉古代對人死後去陰曹地府生活的迷信,所以這個習俗亦出現一些畸形、詭異的案例。譬如冥婚亦有「離婚」的情況。《舊唐書· 蕭至忠傳》記載,唐中宗時間,韋皇后曾為亡弟汝南王韋洵和中書令蕭至忠的亡女舉辦過冥婚合葬。後來李隆基發動玄武門政變,誅殺韋皇后及其黨羽,蕭至忠怕自己被牽連,便挖開韋洵的墳墓,將女兒的靈柩搬走,讓兩具屍骨「離婚」,撇清自己與韋皇后的親屬關系。可惜蕭至忠最終未能逃過一劫,遭貶謫偏遠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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