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宗人對人促銷電話投訴轉予警方 政府稱未有立法時間表

【on.cc東網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去年,轉介了20宗人對人電話促銷活動中使用個人資料的相關投訴予警方,較前年大增1.5倍,創近5年新高。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8日)書面回覆議員劉業強的提問時表示,《人對人促銷電話實務守則》自2010年底生效起,商經局、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所接獲,涉及人對人促銷電話的整體查詢及投訴的數字顯著下降,由2012年的2,010宗下降至去年的241宗,稱《守則》對減少人對人促銷電話的滋擾有一定成效。

至於警方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轉介,涉在電話促銷中使用個人資料的相關投訴中,亦由2017年的18宗,一度回落至近年6至8宗的「單位數」,而定罪個案則於2017年的3宗,至2020年間錄得1宗,而去年警方雖獲20宗轉介,但沒有定罪個案。邱騰華指,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的具體操作及執法上有一定困難,需要平衡眾多因素,目前沒有具體工作時間表。

邱又提到,政府曾於2017年就「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諮詢公眾,亦於2018年及2019年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簡介諮詢結果及建議下一步工作,而委員對應否加強規管持不同意見。他續指,因應香港經濟面對的挑戰,包括疫情變化,政府認為有需要審視最新情況,包括規管此類電話會否影響正常商業活動,尤其中小企和商界有需要透過不同遙距方式,加強規管如人對人促銷電話繼續經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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