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上無牌經營匯款業務 罪成罰款8000元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去年七月對一名女子進行調查,她涉嫌利用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該女子透過個人銀行戶口進行有關匯款業務,該女子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2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女子網上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罪成罰款8000元/32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