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稱絕對尊重兒童權利 籲家長帶子女打疫苗提供保護

政府調整疫苗通行證要求,將適用年齡降至5歲,9月30日起分兩階段實施。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表示,現時大約有6萬8千名5至11歲兒童未有接種新冠疫苗,因此分兩階段實施,讓家長有足夠時間帶子女接種疫苗。 她表示,第5波疫情至今,共有38名3至11歲確診兒童的嚴重或危殆個案,其中大部分未有接種或只接種一劑;另外有8宗兒童死亡個案,都未打齊兩針,希望家長盡快帶子女接種疫苗,減低風險。 對於有意見認為措施令未打針兒童的社交受阻,影響兒童發展,李夏茵強調,當局絕對尊重兒童權益,特別是生存的權利,希望他們之後可恢復正常生活,去到人流多的地方也受到保障。 李夏茵認為,小朋友死亡和嚴重個案一宗也嫌多,對整個家庭而言是重創,當中的傷痕不容易彌補,希望家長為子女提供保護,帶他們接種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