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至今通過536宗涉反修例投訴警方個案

監警會表示,就反修例事件相關的投訴個案,至今已通過536宗,當中228宗屬無法追查,其餘分別是全面調查後通過或撤回投訴等,而在全部經通過的投訴個案,涉事警員都接受口頭訓喻方式懲處。 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表示,過去半年新增4宗經調查後證明屬實的投訴個案,涉及3名警員及1名高級督察,有3宗投訴涉及警員使用不禮貌用語,另有一宗涉及7.21事件,一名在元朗警署當值的警員被投訴疏忽職守,當晚忘記回覆一名報案人,告知其報案編號。 另外,有2宗個案,原本投訴人想撤回投訴,但投訴警察課經調查後,認為投訴屬實,其中1宗是指控1名警長無出示委任證,另1宗涉及1名未成年人士被捕,警員在無父母或監護人在場下供取警誡口供,2宗個案警員屬疏忽職守。 被問到如何評價現時的警民關係,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表示,警民關係並非監警會的考慮因素,監警會最重要是嚴肅處理投訴個案,以事實為基礎,證據為依歸,她期望監警會的角色,可以令警隊在市民心目中具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