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本周四起實施 入商場食肆等須出示接種紀錄
疫情大爆發,早前政府稱將會落實疫苗通行證。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蔡傑銘今日(21日)表示,疫情嚴重需要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其中一項為「疫苗通行證」,包括商場、街市、食肆等,均為現時仍可進入的處所,市民需要接種疫苗後才可進入處所。
蔡表示,現時仍開放的處所包括會址、商場、百貨公司、街市等,而學校、政府部門、安老服務中心等地方亦會在稍後落實,而需要使用上述地方服務的人士可獲豁免。在主動查核的狀況下,只會好像平時在食肆一般的巡查行動;而被動查核處所則只會好像平常攜帶身份證一般簡單,蔡坦言不希望透過執法要求市民打針。
惟他強調,若使用他人的打針紀錄等同使用虛假文書,認為接種是容易的事。經過商場上班、回住所可以豁免,政府服務、醫療診所、食肆外賣亦同獲豁免。現時至6月30日只設12歲為限使用「疫苗通行證」,但不排除會調整。
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環境衞生)黃淑嫻補充,指由2月10日起在D類食肆已實施「疫苗通行證」,處所負責人要盡職檢查,市民方面,如不誠實使用他人針卡將犯法,而被盜用、協助他人者,情況會由執法人員判斷。蔡又指,在合理辯解方面,因政府已有一年多經驗,知道要如何執法。如市民真的為了取外賣、回家等時候,不會嚴厲執法。根據法例,實施疫苗通行證的處所需有告示,疫苗通行證在被動查核處所內只需攜帶即可,看不到很容易便會誤墮法網。
就處所權限方面,現時主動查核主要是食肆,只要做盡責檢查便可,食肆無法自行查看個人資料,只有政府才可解密資料。在被動查核方面,如商場只要門口有貼二維碼,亦要求市民掃安心出行,並不需做反掃工作。
香港疫情嚴峻,個案持續上升,措施有進一步收緊空間。其中一項「疫苗通行證」,可容許使用者進入24日仍開放的處所,例如食肆、超市、街市、酒店、賓館等,除有豁免證明書外,只有已打針者才可入處所,惟豁免僅限於疫苗通行證,市民仍需使用安心出行。
「疫苗通行證」適用在餐飲、商場等,另外亦透過行政旨令應用在安老院、學校、或有不同規定,中小學生有豁免。第一階段,即4月29日前,12歲以上者需要打1針才可入內。適用人士包括12歲或以上人士,有醫生證明則可豁免。除豁免情況外,市民需帶疫苗接種紀錄到處所,當中分為兩類處所,包括主動查核及被動查核處所,進入主動查核處所地方需要市民主動出示證明文件;而被動處所則為新加入處所,例如商場、街市、百貨公司等,如被查核時才需要出示,換言之只需要像身份證一樣攜帶紀錄則可。至於酒店、賓館等新加處所,市民亦需攜帶疫苗接種紀錄才可進入。
「疫苗通行證」分兩種,餐食處所、會址,主動由處所負責人主動檢查二維碼;商場、百貨公司、街市等,員工要符合要求,但客戶不用主動出示二維碼,如「帶身份證」。「疫苗通行證」內的針卡,可用實體或網上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