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處出稿稱「基龍街」僭建業主判監 查無此街悄悄更正|Yahoo

根據新聞稿英文版,涉事單位在 Ki Lung Street,即基隆街。   (Google 街景)
根據新聞稿英文版,涉事單位在 Ki Lung Street,即基隆街。 (Google 街景)

政府新聞處今日(26 日)出稿,公佈法庭一宗違反《建築物條例》案件的判決,內容表示兩名共同業主因拒絕遵從清拆令而被判監禁,但獲緩刑。文稿於早上 11 時發出,顯示涉案單位是「旺角基龍街」一幢樓宇的天台僭建物。新聞稿的英文版顯示涉事單位位於 Ki Lung Street,中文應為「基隆街」。至中午約 12 時半,新聞處在原稿中更正,但未有依慣例另行出稿澄清。

名字源自台灣地方

《Yahoo 新聞》查閱地政總署街道地圖,發現 Ki Lung Street 即基隆街,至於「基龍街」則遍尋不獲。基隆街名字源自台灣城市基隆,深水埗一帶有多條街道均以中國地方命名,包括桂林街、通州街、欽州街、汝州街及九江街等。

新聞稿稱,個案涉及旺角「基龍街」一幢綜合用途樓字天台上的一個搭建物,面積約 40 平方米,由兩名業主共同擁有,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兩名業主發出清拆令。

案件由發出清拆令至法庭第二次判刑,經歷最少六年時間。因兩名業主因沒有履行清拆令而在 2018 年首次被屋宇署提出檢控,被法庭罰款共 17,000 元。惟二人其後仍未清拆僭建物,被屋宇署再次檢控,本月(7 月)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定罪,各判監六個月,但獲緩刑 18 個月,合共罰款 17,560 元。

新聞處今早(26 日)出稿表示「基龍街」有業主僭建被判監。
新聞處今早(26 日)出稿表示「基龍街」有業主僭建被判監。
有關新聞稿於今早 (26 日)11 時發出,至今日中午約 12:30 更正,但未有依慣例另行出稿更正,僅在原稿中修正。
有關新聞稿於今早 (26 日)11 時發出,至今日中午約 12:30 更正,但未有依慣例另行出稿更正,僅在原稿中修正。
根據地政總署街道地圖,香港只有基隆街,沒有基龍街。
根據地政總署街道地圖,香港只有基隆街,沒有基龍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