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郭卓堅法援申請被撤銷 司法常務官指未能解釋多筆存款來源

郭卓堅一方指,郭原以為申請法援毋須申報資產,故他只是無知和疏忽。黃梓生攝

【星島日報報道】長洲居民郭卓堅3年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下令政府取消新界男性原居民享有丁權的政策。他本獲法律援助署批出法援申請,但署方質疑他故意隱瞞資產,決定撤銷其法援。郭早前向司法常務官上訴不果,今早由律師代表在高院申請覆核司法常務官決定。郭卓堅一方指,郭原以為申請法援毋須申報資產,故他只是無知和疏忽。司法常務官一方反駁指,郭的證詞前後矛盾,未能解釋其銀行戶口內多筆存款的來源,故司法常務官拒絕郭的法援上訴並非無理。法官聽罷陳辭,將於明午頒布書面裁決。 丁權覆核案將於12月3日開展為期8日的審訊,郭卓堅要求法庭恢復批准其在案中獲取的法援,又指本案關乎香港人權和重大公眾利益。惟法官直言,即使郭申請成功,法庭也只會將郭的法援上訴交還司法常務官再審,卻不會直接判他可獲法援。 據庭上所述,原本領取綜援的郭卓堅於去年10月聽從社工建議,在中國銀行(香港)開設新銀行戶口以改領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並存入一筆45500元的款項。代表法援署的資深大律師林定國形容,郭卓堅的中國銀行戶口非常活躍,不足一年已有逾10項交易記錄,每次涉款約1萬元。 林續指,法援署於今年8月要求郭解釋戶口內的資產,但他對每項存款的來源均作不同解釋。例如郭起初指戶口內的現金來自「洗碗、執紙皮、借錢」,卻拒絕進一步透露新存款的來源,僅說「無法解釋,法庭見」。後來郭解釋部份存款來自賭馬彩金,家中亦存放5、6萬元流動資金供他賭博。另外,郭又聲稱曾從律師收取一筆1.3萬元的退款,卻未能解釋退款的因由;他又曾在賽馬會開設另一個存款戶口,但從無知會法援署。 林強調司法常務官的決定是最終的,他拒絕郭卓堅的上訴時,已考慮上述的整體情況,又考慮郭雖富有經驗申請覆核的經驗、卻疏於申報資產的可能性,當中不涉程序失當。 義務代表郭卓堅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承認,郭對相關法律無知,但丁權覆核案關乎重大公眾利益,他無意亦無動機欺騙法援署。若一人僅對法律無知而疏忽申報,則不構成故意隱瞞。 法庭記者:黃梓生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