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處方無註冊藥物獲判緩刑 法庭稱給予最後一次機會

中醫黃伙章早前承認管有第一部毒藥、為銷售或分發用途而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管有《抗生素條例》適用的物質共3項罪名,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緩刑3年。 衞生署去年9月曾呼籲到葵涌向中醫黃伙章求診的市民,應停用一款黃色藥片,指該藥片含有西藥成分「地塞米松」。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69歲被告背景報告正面,一直辛勤工作、養育4名子女長大成人,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亦明白行為不當,已計劃在約滿後停業及退休,被捕後亦沒有再接觸西藥,以免重犯,而本案所涉亦非危險藥物。被告受到葵涌很多居民愛戴,亦有病人會跨區求診,希望法庭判處緩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表示,考慮到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雖然曾有3項類同案底,但發生在很久以前,案中亦沒有證據指藥物會引致不適,因此酌情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判被告監禁4個月、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