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號橋暴動案 警指被告自己跌倒後頭顱出血

【on.cc東網專訊】網民前年11月發起「黎明行動」在多區堵路,橫跨吐露港快速公路及港鐵東鐵線的中文大學二號橋被人佔據,更有大量雜物從橋上擲向行車路及火車路軌,導致交通嚴重癱瘓。警方欲進入中大搜查時遇到反抗,在中大二號橋爆發激烈衝突,4名來自不同院校的大專生期間被拘捕。他們否認暴動罪和違反《禁蒙面法》,案件今(23日)在區院續審。

當日拘捕次被告李俊皓的警員林浩翔出庭作供。現駐守灣仔公共事務組的林表示,當日看見次被告身處示威者較前排位置,遂嘗試追截。他指次被告其後失平衡,面朝天向後摔倒,便上前把次被告制服,但次被告不斷掙扎及嘗試逃走。他其後拘捕次被告,發現其頭部近後腦處流血。辯方在盤問時,則指有關片段拍不到林所稱之情形,包括次被告向後摔的情況,質疑林在次被告被制服時實不在現場。對此林並不同意。

另拘捕第三被告張俊浩的警員鄧志豪則指,在追捕期間看見第三被告急步行欲逃離,於是上前把第三被告按在地上制服,其後用清水為第三被告洗眼。

3男一女被告依次為陳起行(21歲)、李俊皓(24歲)、張俊浩(18歲)、鄧希雯(23歲,女),4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一名女子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陳、張及鄧則各自被控一項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們分別使用眼罩、防毒面罩;而張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支雷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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