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明或表決港區國安法 二審稿無提及追溯力

一連三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繼續第二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會,審議包括「港區國安法」等多項草案。 據了解,人大常委會明天閉幕,有機會表決「港區國安法草案」,完成表決後,人大常委會會與基本法委員會開會,討論將「港區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安排,基委會副主任譚惠珠日前表示,作出有關決定的考慮原則,為法例是否屬於國防、外交,以及不是本港高度自治範圍的全國性法律。 消息指,在「港區國安法」的二審稿當中,無提及法律有追溯力,相信是「既往不咎」;至於有關4類犯罪行為的定義和相關罰則,有提到涉及分裂和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懲罰比早前人大常委譚耀宗透露的最高判監 10年「高好多」,並且已參考國際標準。 有人大代表說,會議上有討論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等問題,各人大常委和列席代表都有發表意見,但不能引述會議的內容。 另外,據了解,中聯辦明天下午邀請在港的政協常委和政協委員開會,講解港區國安法立法的工作,有獲邀出席的人士預計,會議主題是講解港區國安法的文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