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性交片勒索女子200萬 男子囚67個月上訴被拒受理

【on.cc東網專訊】1名女子報稱被人用性交片段及裸照勒索200萬港元,2名涉案男子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勒索及欺詐罪成,判囚73個月和67個月。其中刑期較輕的被告不服定罪上訴,高院上訴庭今(29日)開庭處理。法官薛偉成聽罷陳詞後,認為上訴人曾提及「陳冠希事件」,對事主構成威脅,案件沒有合理爭辯之處,拒絕批出上訴許可申請。

本案上訴申請人以代號「K.D.D.H.」作代表,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31日至2020年1月2日間,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女事主X交出200萬港元。他被判囚67個月。同案另一男被告「W.Y.L.M.」除被控勒索外,還面對1項欺詐罪。他就2罪判囚73個月。申請人今日沒有律師代表,自行陳詞時表示,法庭應只着重X的證供,而非他和W.Y.L.M.之間的來往。此外,原審法官沒有基礎證明當時有實際威脅,但法官就反駁指,申請人首個說法並無法理基礎,法庭可透過2人的往來,證明2人共同犯罪。而申請人曾向事主提及有機會流出親密片段,又談到陳冠希事件,認為構成威脅,因此駁回上訴許可申請。

本案案情顯示,2008年至2010年7月,W.Y.L.M.與X拍拖,2人拍下了親密片段,其後2人分手。至2019年8月,擁外國大學法律學位的申請人傳電郵給X,表示自己代表W.Y.L.M.,提出把有關親密片段交還X,但要X先繳交一筆款項,期間申請人更曾恐嚇會公開片段。X同年在高院取得禁制令,禁止流出X的性交片段和裸照。申請人卻又向她及其律師發電郵,雖表示會遵守命令,但提及或會出現意外情況。X最後答應付款200萬港元現金,並要求刪除所有片段。警方採取拘捕後,在W.Y.L.M.的儲存裝置中檢取了部分片段。

案件編號:CACC 2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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