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女警被控「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明提堂

一名53歲休班女警被票控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案件明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表示,該名休班女警現已被停職。據了解她隸屬元朗分區。 警方表示,去年10月22日凌晨約4時接獲報案,在港鐵大學站附近發現一名懷疑身上有酒氣的女子,當人員陪同女子到中大醫院作進一步調查期間,女子突然情緒激動,並反鎖自己於其中一間病房。警方其後將她拘捕,女子報稱不適,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理。 警方表示,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