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三名發起人被裁定雙重煽惑公眾妨擾罪名不成立

佔中案宣判,3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各被控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同案其餘4名被告包括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和鍾耀華,則被裁定罪名成立。 案情指各人於2014年9月27日至2014年9月28日期間,在香港金鐘添美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煽惑他人藉非法阻礙該處的公眾地方及道路和鄰近公眾地方及道路,而對公眾造成妨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