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案續審 黃基偉:每宗集會申請都經過深思熟慮

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等罪,案件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法庭傳召現正在退休前休假的九龍城副指揮官黃基偉,他當時是中區分區助理指揮官。黃基偉表示,2014年9月27日收到公民黨代表申請,要求翌日在添美道行人道集會,他當時發出反對書,因為警方已宣布在9月27日添美道的公眾集會是非法集會。 辯方代表律師盤問時指,香港並無相關法律,需要申請才可舉辦集會,黃基偉指意思是要通知警務處長。他表示,根據法例,當警務處長認為不可以施加任何條件去方便集會進行,才可以禁止該集會。 他說當時作為代表警務處長,根據當時人數和氣氛,認為是不可以施加任何條件去方便集會進行。他又指,每一宗集會申請,他都是經過深思熟慮才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