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案續審 時任助理指揮官稱除催淚彈別無其他選擇

佔領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等罪,案件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法庭傳召現正退休前休假的九龍城副指揮官黃基偉,他當時是中區分區助理指揮官。辯方律師問到,是否認同警方在2014年9月28日,施放催淚彈,使用過量武力,致煽動市民到中區或金鐘的道路。 黃基偉說作為一個有30年警務生涯,參與公眾集會相關工作的經驗,警方所施用的武力等級是因應當時所需要的程度,根據專業的判斷。 他指出,當時在新聞見到太多示威者想進入添美道,示威者激烈推撞警方防線,相信任何一個警員,除催淚彈,別無其他選擇,應付當時不和平、激烈武力衝擊防線的示威者,所以他結論是警方使用催淚彈,不會煽動其他人士佔領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