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蘭私人草案把特首納入防賂條例

何秀蘭質疑梁振英「走數」。盧江球攝

工黨何秀蘭動議一條私人議員草案,建議將行政長官納入《防賄條例》中,並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負責批核行政長官收受之利益。何秀蘭引用終審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於2012年提交的報告,指行政長官現時不受《防賄條例》第3條規管,認為是現行制度的根本缺乏,完全不恰當。 何秀蘭質疑梁振英當時以候任行政長官身分,表示會在上任後「盡快嚴格落實」李國能法官的建議,但3年半以來連諮詢也未有,質疑他「走數」,指如果梁振英要顯示自己清廉,應簽署讓草案能提交立法會。 私人條例草案必須要不涉及重大政府開支、不影響政府體制及政府運作,何秀蘭指此草案不會涉及大量公帑,反對公眾利益極為重要,但她對結果不感樂觀,但會盡議員責任提出,並促請行政長官於星期四的答問大會中主動回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