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半年警拘近7000人 79%人仍受查

【on.cc東網專訊】去年6月至今多人因在示威中涉嫌觸犯刑事案被捕,其後獲准保釋以便警方調查,有議員今午(8日)在立法會大會上關注到若警方決定不起訴拒保事主,警方會否盡快通知當事人讓其放下心理負擔。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警方處理被捕人士時,若案件涉及嚴重刑事罪行,特別是毒品和黑社會,須考慮如何保障整體社會利益,不可容許犯法者逃避法律責任,繼而透露調查進展。

即使被捕人拒絕保釋,警方也會繼續調查,當有證據起訴,警方可在任何地方再次拘捕相關人士,提醒這些人別以為拒絕保釋是聰明做法。

議員陳志全質詢過去6個月,每月拒絕續保及成功拒絕續保的宗數,和過去5年成功拒絕續保的人數,當中多少人被檢控,及他們成功拒絕續保的日期與被檢控日期平均相隔多久。

李家超未有正面回答,稱警方在反修例示威中拘捕6943人,涉及多種刑事罪行,其中1082人已或正進行司法程序,338人獲無條件釋放,餘下5523人仍調查中。至於其他數字,警方無備存。李又指,市民有表達意見和集會自由,但必須和平及守法,去年6月初至今,香港有超過1200場公眾活動,當中不少演變為嚴重暴力違法行為,根據《警察通例》,警員有權採取合法行動拘捕任何合理地相信涉嫌違法人士,或拘捕任何他合理地懷疑犯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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