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鄭若驊:極不同意港府故意放棄司法管轄權說法

鄭若驊指,任何司法上的合作都要有法律基礎才能進行。

【星島日報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陳同佳案時表示,政府當局檢控一個人時,要考慮多個因素,包括證據、法律等,以達合理定罪,否則不會檢控。如果決定不檢控,不存在放棄司法管轄權。 她又指,此案犯罪在台灣,事件發生亦在台灣,香港在案件中並無司法管轄權,她重申律政司一直以專業、不偏不倚、無畏無懼態度辦事,並無迴避案件。 她強調,極不同意有指香港政府故意放棄管轄權這個說法,她又指陳同佳有自主權,他可以自行決定自首,政府可以做只是盡量配合。鄭又認為,這是他的個人自願去承擔法律責任,他有任何與案件相關的證據要一同帶往台灣,都是由他本人決定,律政司不會干預。她又重申,任何司法上的合作都要有法律基礎才能進行。 建立時間15:08 更新時間15:19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