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涉協助購入炸彈原料 申保釋遭拒料明年2月高院答辯

【on.cc東網專訊】警方於2019年12月在多區搜出手槍、子彈及武士刀等大批武器,且在灣仔香港華仁書院外檢獲2個共重10公斤的土製炸彈,懷疑意圖用作傷害執法人員。其後有多人涉案被捕,當中1名年輕倉務員被指涉協助購入炸彈原料,被控1項協助及教唆製造爆炸品而意圖摧毀財產罪且須還押。他今早(10日)到高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經開庭後拒絕其申請。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被告將於明年2月19日與另外3名被告同於高院答辯。

今早申請保釋,案發時任倉務員的被告蔡凱明(21歲)被控1項協助及教唆他人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香港協助及教唆吳智鴻、賴振邦製造兩個引爆器。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蔡凱明與另外3名被告蘇緯軒、彭軍壕及陳玉龍的罪件,將於明年2月19日在高院進行答辯。

案件編號:HCCC165/2022,HCCP 4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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