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警長成警隊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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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劉澤基7月30日晚在葵涌警署外警民衝突中舉鎗,被稱為「光頭警長」,他一舉「成名」,成為國慶70周年國家上賓,期間接受不少內地媒體訪問,又登長城,鋒頭蓋過特首林鄭月娥,更不用說他的「老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他一朝得志,卻越來越語無倫次,在內地爆紅,在香港卻成為警隊和公務員隊伍的一個笑話、令政府尷尬。

他日前在微博上引述《星島日報》報道,提到警方致電司法機構裁判官方申請搜查令,搜查10月4日元朗被槍傷的14歲學生寓所,遭多位裁判官掛斷電話。他批評裁判官的處事方法「和鼓勵暴徒去犯法有什麼分別」,更進一步質疑香港司法機構對示威者縱容和輕判。他被質疑言論或違反《警察通例》「避免參與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公務員守則》的政治中立原則,更有人質疑他的言論有藐視法庭之嫌。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被記者問到時表示,正在了解中。

「光頭警長」周一早上再次在微博帖文,提倡宵禁、將連登討論區及民陣同列作恐怖組織、記者須由政府發牌。他指,「政治就是心狠手辣,不夠狠怎能達到目的。治亂世用重典,此乃打擊罪犯不二法門!」他又認為要「盡快出辱警法」, 甚至有說「司法權必須由愛國愛港的中國人掌握」。

劉澤基級別是警長,並不屬管理層,言論自然不能視作官方看法,但他被中央媒體捧為「愛國香港人」,儼然是香港警隊在內地的「代言人」,卻大有問題;一是他的言論「三違反」,他對裁判官的質疑,明顯違反行政部門干預司法的原則,二是亦違反公務員政治中立,三是違反《警察通例》;更大的問題是他被視為「代言人」,14億內地人民都把他的說話視為權威,也至少有一定份量,破壞力卻不能低估;相信他的話,都可能照單全收,認為香港法官不公正,縱容示威者,也以為警察或任何人都可以任意攻擊法官。他認為香港要實施宵禁,很多內地人都會以為整個警隊贊成宵禁,也要禁網、將民陣列為恐怖組織,隨意可訂立記者發牌制度。

「光頭警長」成為內地媒體「甜心」、中央政府視為警隊典範,但言論卻「三違反」,特首林鄭月娥公開說,政府未有計劃動用緊急法訂立其他規例,劉澤基警長卻提出禁網、禁民陣、記者要取牌等措施;這些匪夷所思的言論,在本地親中陣營內一直有一定市場,在內地微博不斷發酵,再在香港親中建制圈子社交媒體流傳,形成輿論,對「一哥」 盧偉聰和林鄭政府帶來一定壓力。

劉澤基在內地成為「網絡紅人」,帖文有上萬個like,他成功在內地「上位」,但卻為3萬警隊及18萬公務員帶來尷尬;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江永祥日前說「正在了解」「光頭警長」 對裁判官的批評,大概仍在了解,或許是很難理解;他被中央吹捧,政治上不能與他割席,唯有冷處理「網絡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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