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媒體批評法官決定 特首稱看不到司法機構構成壓力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表示,無權監察涉及國安法執法部門的截取通訊行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是否具有專業法律知識,判斷何時可以截聽。林鄭月娥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在行政長官批准下可進行截聽,她說市民可以放心,因為行政長官行使有關權力時,會非常謹慎,而過程中亦會有很多制約。 另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獲法院批准保釋後,內地官方媒體及本港部分媒體發文批評法官的決定,林鄭月娥被問到政府為何不發出聲明回應,是否由於有關評論是來自官方媒體。林鄭月娥說,她和律政司司長已多次向公眾說明,要尊重司法制度,維護司法獨立,不應該在毫無事實根據下,批評法官的決定,政府會譴責所有針對法官個人的攻擊,但如果有人想基於他們對法律的認知,在具事實和證據下表達意見,則屬言論自由,她看不到這些意見會為司法機構構成壓力,而司法機構亦不會受這些言論及意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