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通過個人所得稅法案 譚耀宗料港澳人士獲5年寬限

人大常委會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凡在內地居住滿183日,就需要申報全球收入,包括收租、股票、樓宇買賣得益等,計算入個人所得稅,與現時境外人士居住滿5年才需要為所有收入交稅的做法不同,新措施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參與審議修正案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由於內地及香港有避免雙重徵稅協議,在內地工作的港人,若能證明居住地以香港為主,有機會可獲豁免。但他舉例指,若有青少年在內地工作數年並在內地有物業,但在香港沒有長期住所,又或在內地退休的長者,在香港有物業收租或有其他收入等,均有機會納入內地稅網。 他又說,港澳人士可獲5年寬限期,即在修正案生效後第6年、2024年才需要申報全球收入,並繳交稅項。 譚耀宗強調,修正案及避免雙重徵稅協議的安排具有彈性,內地官員亦重視港人的憂慮,相信修正案不會對香港人在內地生活或工作增加稅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