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檢合作安排出爐 五內地部門口岸執法

.「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列明,內地將派駐出入境、海關等機構,在西九龍站劃出的內地口岸區執法。圖為高鐵西九站模擬圖。

【星島日報報道】人大常委會昨全票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特區政府上月與內地簽訂的「一地兩檢」《合作安排》詳情亦出爐,文本列明,內地將派駐出入境、海關、檢疫、口岸綜合管理機構和鐵路公安機關,根據內地法律,在西九龍站劃出的內地口岸區執法,並列明有關人員在內地口岸區以外範圍沒有執法權;同意建立緊急口岸協商聯絡和應急處理機制,應對列車運行異常或恐襲等突發事件。站內已預留月台等部分位置擴建,應付未來或有更多列車班次。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上月十八日簽署有關高鐵「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正式啟動「三步走」程序第一步,由於具體條文需要呈交人大常委會本月舉行的會議上審議,在人大常委會昨確認「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決定議案後,完成「三步走」的第二步,政府始公開全份文本。 根據《合作安排》,西九龍站口岸分為香港口岸區和內地口岸區,香港與內地按照各自法律,在西九龍站指定範圍執法。 內地口岸區範圍在西九龍站地下二層、三層的劃定區域、包括內地查驗區、辦公備勤區、離港乘客候車區等,以及地下四層月台區域和連接通道。在香港境內營運中的高鐵列車車廂,包括行駛中、停留中和上落乘客期間,亦視為內地口岸區;行車隧道和路軌則屬於香港。 內地口岸區啟用後,除特定情況,如持有香港特區政府或高鐵香港營運商核發的有效證件,進入內地口岸區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在內地口岸區應遵守內地法律,並接受內地派駐機構的監管,就兩地司法管轄權的劃分而言,內地口岸區視為處於內地。 內地派駐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海關、檢驗檢疫機構、口岸綜合管理機構和鐵路公安機關,根據內地法律在內地口岸區履行職責,不進入內地口岸區以外的區域執法,在這些區域亦沒有執法權。 兩地又同意建立口岸協商聯絡和應急處理機制,若內地口岸區有列車運行異常,傳染病疫情、核生化事件、恐怖襲擊、嚴重暴力事件等,經內地派駐機構請求並授權後,香港人員可在內地口岸區內協助處理,並享有兩地法律的保障和豁免。 《合作安排》亦列明,西九龍站的鐵路運輸服務管理由香港特區負責,管理制度由內地與香港特區相關機構另行協商,但提到日後香港出售高鐵車票和內地一樣實施實名制。 《合作安排》附件提供西九龍站地下二至四層平面圖,以紅線劃出內地口岸區的指定區域、出入境乘客路線等。備注一欄寫明,隨著高鐵香港段投入營運,西九龍站日後可能需要新增月台應付更多列車班次,故預留了月台、乘客通道和候車區等部分位置,預留的位置已劃為內地口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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