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違防疫規例 擅離隔離檢疫地點 今均被判罰款

【on.cc東網專訊】衞生署今日(8日)公布兩宗港人違反防疫規例被判刑的案例,個案涉及兩名分別44歲及40歲的男女,他們因擅離隔離及檢疫地點,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分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9,000及5,000港元。

首宗個案的44歲男子,他早前確診新冠肺炎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於9月17日離開其隔離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23(1)、23(3)及23(5)條。第二宗個案的涉及一名40歲女子,她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於4月15日離開其檢疫地點。

​發言人表示,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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