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會提11項建議解住屋問題 冀增過渡性房屋設租金津貼

聯會提出訴求,包括推行首次置業賣地條款計劃、設立租金津貼、優化青年宿舍等11項建議。

【星島日報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公屋聯會近10人,到特首辦門外請願,表達他們對即將發表的《財政預算案》的期望。聯會訴求,包括設立「過渡房屋基金」、豁免徵收業主物業稅、推行首次置業賣地條款計劃、優化青年宿舍、設立租金津貼等11項建議。 公屋聯會表示,屋問題仍然是港府施政的重中之重,在財政穩健,庫房盈餘可觀下,政府應透過《財政預算案》制定措施,與民共享經濟成果,並且更應惠及基層市民,紓緩目前「上樓難」的問題。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政府除了覓地建屋外,也可以增加設立過渡性房屋供應等措施。雖然政府亦提出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的建議,不過聯會認為力度還未夠。 聯會認為,過渡性房屋政策應多元化,當中應包括經濟援助措施以及單位供應兩個方面,聯會建議,政府應把過渡性房屋納入為房屋階梯之中,設立不少於60億元的專項「過渡房屋基金」,用作未來10年支持過渡性房屋的發展。同時建議每年提供不少於2000間過渡房屋,以補充出租公屋供應與《長策》建議目標的不足之數。 為紓緩基層住屋壓力,聯會提出11項建議,包括設立「過渡房屋基金」、豁免徵收業主物業稅,支持「社會房屋計劃」、為輪候公屋2年或以上申請者提供租金津貼 、放寬首次置業樓宇按揭成數、恢復「首次置業貸款計劃」、 推行「港人首次置業」賣地條款計劃、優化青年宿舍計劃、設立配對基金支持青年「共居」項目發展和寬免差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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