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到總領事館示威 抗議緬甸當局對維權記者判監

路透社兩名記者,因報道羅興亞人人道危機,違反緬甸《國家保密法》,有意圖傷害緬甸的利益,被判監7年。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以及多名成員到緬甸駐香港總領事館,向緬甸駐港總領事遞交信件,譴責緬甸法院的裁決,要求緬甸政府釋放維權記者、立即停止軍方對羅興亞人的加害行為。 公民黨認為,緬甸軍方承認殺害羅興亞人,緬甸政府必須承認責任,嚴懲相關人士,並且保護羅興亞人、停止對維權人士、對羅興亞人的政治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