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十一集結案10人判囚14至18個月 兩人緩刑

前年十一國慶日集結案,10名民主派人士分別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人被判囚14至18個月,其中單仲偕及蔡耀昌,獲判緩刑兩年。 法官形容,被告指遊行將會是和平及非暴力,是天真及不切實際,他們在不穩定的時勢,有意識地違法、挑戰公眾秩序,即時監禁是唯一適合刑罰。